职业拳手参赛体重和职业道德的要求
近年来,连续发生签订比赛合同双方同意了比赛体重之后,仍然有拳手严重超重,最多者原定比赛59公斤的拳手超重6公斤,甚至8公斤,却仍然前往比赛场地参加比赛。
为保护拳手安全和公平的原则,很多这样的比赛被迫改成表演赛或者直接取消。这样对花几个月减体重达标的对手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和伤害,对出钱出资源准备了很久的推广人来说更是损失,对于职业拳手群体的素质形象更加是一种毁坏。
不遵守协议约定的体重,有很多种降重失败的可能性,但是完全不降重而去参加比赛,则是拳手职业道德的丧失,对自己和对这项运动都不负责,不认真对待。
鉴于此,特建议中国参与职业拳击的各协会和组织建立以下规则:
1.拳手参加比赛,发生第一次称重超重需要记录其超重行为,非头衔赛的情况下,第二天规定体重不能超过5%,160以上不能超过8%。则比赛可以继续,但超重拳手需要佩戴大一号拳套,并向未超重拳手赔偿一定金额现金(一般是出场费20%-30%)。
2.如果拳手发生第二次超重,则不再接受此拳手在此级别的任何比赛,并要求其强制升级。
3.超重不能越过一个级别,比如说约定135磅的比赛,超过140就不可以打需要取消比赛,或改为表演赛,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超重拳手承担,包括认证费对手出场费等费用。
4.如果发生拳手严重超重如135磅拳手超重10磅参加比赛,明显属于没有职业道德未减体重的情况,则应由其赔偿机票宾馆以及对方出场费等费用。并对其进行禁赛最少一年不可参加任何职业比赛,严重者吊销执照终身禁赛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